支部风采
学条例 守党纪 | 2022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
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14日 点击数:

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2024年5月13日,2022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在南强二206教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。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50余人参加。

一条一条读,逐字逐句悟。支部书记刘思明围绕“为何学”“学什么”“如何学”,解读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、重要意义、学习方式等内容,并通过逐章逐条学的方式带领支部成员学习《条例》。他勉励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在深学深悟中淬炼党性,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,切实将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    真学实学,学用结合。交流会上,支部党员代表结合实际作重点发言。黄雅彬结合警示案例,展开对《条例》第五十、五十一和五十二条的解读,着重强调违犯党纪的严重后果,在思想上增强党员遵守党纪的自觉性。秦佳玉分享了对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,并解读了《条例》中对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的内容。蓝心雨结合实际案例,解释《条例》中关于组织纪律的相关规定,强调党员要积极参与组织生活、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决定。

随后,以党小组的形式展开自由发言,每名党员结合实际逐一分享学习感悟、交流学习体会。

自由发言结束后,刘思明进行总结。他提出,希望支部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,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。

    通过本次学习交流会,支部成员对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有了更加系统的了解和认识,进而推动支部成员在实践中把纪律挺在前面,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、更加昂扬的姿态参与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之中。


【支部党员学习感悟】

王玥:在对比学习新旧《条例》的过程中,我注意到新版第三条添加了“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”。作为一名研二的学生党员,我们即将走入社会,迫切需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,始终牢记“为中国人民谋幸福,为中华民族谋复兴”的初心使命,提振攻坚克难、奋力拼搏的精气神,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中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界、心中有戒,始终以严格的要求约束自己。

杨志丽:在学习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过程中,我发现党始终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例如将“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”行为由“违反工作纪律”调整到了“违反政治纪律”,在分则中将“搞劳民伤财的‘形象工程’‘政绩工程’”行为由“违反群众纪律”调整到“违反政治纪律”。对此,可以从中看出我们党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道路上越来越严、越抓越紧。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,更应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。

张天卉:回顾建党百年我们不难发现,加强党纪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巩固党内团结、发扬党员积极性的重要措施。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,各种风险挑战层出不穷,为了确保党组织的战斗力与凝聚力,必须强化党员的党纪教育。大学生学习党纪,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他律和自律的统一,要养成纪律自觉,将他律转化为内在自觉追求,不断调整自身的言行举止,真正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。

卢一丹: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对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、再动员。通过本次学习,我深刻认识到新修订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:作为一名党员,我们应该根据《条例》明确什么“能做”,什么“不能做”,哪些“犯法”,哪些“违纪”。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针对社会热点问题,要做到立场坚定,提高网络时代下的政治鉴别力,以身作则,守好舆论阵地。


文:邢雨涓、蓝心雨

图:蓝心雨

责任编辑:江春萍